第二章 如何進行研究 一、研究方法
(一)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
Todorov 於 1969 年提出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一詞,是為當時「實在論」 對科學研究的有限性被深切反省後,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便被廣為採用,成 為一股「述說思潮」(narrative turn)(Rissman,1988;引自張翠芬,2001)。
Bruner 將目前知識的獲得來源區分為典範知識(paradigmatic knowing)和敘 說知識(narrative knowing)。典範知識是根植於目前的科學思考模式,採用抽象、 去脈絡的思考,以及邏輯與預測的方式來獲得知識;敘說知識則是將社會世界所發 生的具體事件,以敘說的方式來組織成故事,並藉由故事的溝通和思考來理解世界 (張慈莉,1999)。所以,敘說是人類用以表徵事實與建構事實的認識方式,遵循的 不是「否證」程序而是「文化上的慣例」,無意達成「客觀的事實」。Polkinghorne (1988)認為敘說原是指任何口語或書寫的表達,比較特殊的說法是:故事的形式 展現組織的基模。因為,敘說如同說故事一樣(張翠芬,2001)。因此,敘說是一種 利用說或寫故事的歷程來呈現經驗,並用以詮釋或溝通的方法。
在當代思潮中,敘說建構在人性、科學以及行為的哲學觀點中扮演一個重要的 角色;人類藉由事後訴說去知覺發生的事件而具有存在的意義。敘說亦被認為是人 們獲知與理解自我與世界的普遍方式;換句話說,敘說是人類行為特徵的基本與重 要的類型。無論是敘說(narrative)或故事(story),都是生命的一個基本現象;是 製作故事的過程,也是故事的認知基模或過程的結果;人們藉由敘說的方式述說和 重述一個人的生活,是呈現一個人或社會成長的基本方法。可見敘說是人類一種用 以思考、闡述、理解與建構自我的一種方式,而且這是人本質上就獨有的方式與能 力。
事實上,社會建構論將自我視為一個建構(constmction),在不同文化中的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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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同的自我感,是在文化的前提之下用以理解人的自我。在敘說建構論裡,認 為自我是一個社會的存在體(social being),社會是由許多的自我所建構而成,社 會裡的人們靠著故事彼此溝通想法、關係與主觀的訊息 (高琇鈴,2000) 。
另外,Wolcott 提到 Richardson 認為以書寫作為一種探究的方法,是質化研究 的一種實驗性的書寫呈現,也就是說,作者如何將自我(self)擺在一個「求知者」 與「說話者」的位置上。對一個實驗性的書寫者而言,這是個複雜交纏的問題:一 端是關於主體性/專業權威/反思歷程的交雜,另一端則是書寫呈現的形式選擇;而 透過這種方式,不管是書寫或是閱讀,我們開始經歷了對自身社會文化背景的反思、 對自我認識歷程的轉變,有了不同的理解與新的視野 (黃秀菁,2000) 。
總而言之,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大部分藉由敘說讓對方瞭解自己的思考、想法以 及「我」這個人;也會藉由事後敘說去知覺發生的事件及此事件具有的存在的意義, 並進而經歷自我認識歷程的轉變。由此觀之,敘說是一種人們用以思考、闡述、理 解與建構自我的一種方式,是在自我瞭解和與人溝通上不可或缺的一種模式,而這 正是我希望本篇論文達到的目標,因此我選擇用述說研究法來作為本文的研究方法。
(二)生命史取向的敘說研究(Narratology of life history)
廣義來說,任何研究只要是包括了述說內容的素材,都算是一種述說研究。例 如前導性研究(pilot study)就是將述說的探討作為編制客觀研究工具的依據; 還有,利用有系統的說故事方式來探討極個人課題的 TAT 投射測驗,也是將述說內 容當成一種有利的診斷素材;更有將述說內容作為心理治療脈絡,藉著敘事的隱 喻,把眾人的生活當成故事,以有意義而能實踐的方式,體驗她們的生活故事,以 此治療他們的敘事治療法(Narrative Therapy)(Freedman & Combs,1999/2001)。 除了這些以外,當然還包括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
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在社會科學領域的歷史演進中大約可以分為三個時 期。從將生命史視為「生命史研究法」,主要是研究個人的日記、自傳、書信的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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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發展時期,到學術界對實驗法和量化研究的興趣遠高於生命史研究的黯淡期,及 至近代以研究生命的歷程,關心生命的路徑如何受到個體與社會、個體與歷史環境 互動影響的再興盛期。
回首來時路~一個結與解的生命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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