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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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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報考資格

符合本簡章參、報考資格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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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項目 及 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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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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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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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階段

資料審查:就考生所繳資料加以審查,錄取招生名 額 2-3 倍人數進入第 2 階段考試。

40%

2 階段

筆試科目:心理學常識

20%

面試:專業素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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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同分 參酌順序

1、資料審查成績 2、面試成績

繳交資料

1、自傳 1 份。
2、學習或研究計畫 1 份。
3、師長推薦函 2 封,請由本系網站下載正式表格(請推薦者密封並在封口上簽名

後由考生隨報名資料一併寄交)
4、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1 份,需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人數。 5、其他足以說明個人特色或專長之文件。
※第
1 至第 4 項資料皆為必備資料,缺一不予錄取進入第 2 階段考試。 ※所繳有關報考資料之各項表件不予退回,如有珍貴資料須取回,請於報名時加

 註於寄件信封封面並附回郵信封。

2階段 甄試日期

104 11 7 (星期六)

2階段 甄試地點

本校(最晚於考試前 1 日下午在本校及本系網頁公告考場及座位)

洽詢電話

02-27321104 62246(請洽王俞文助教)E-mail:counseling@tea.ntue.edu.tw

系所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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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c.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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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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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階段預定錄取招生名額 2-3 倍人數參加第 2 階段甄試,預定正式錄取 10 名,但視情況可不足額錄取。

2、錄取之新生需於 105 學年度註冊入學,不得保留入學資格。
3、第 1 階段資料審查評分參考標準(各項百分比為資料審查成績之比例):

(1)基礎知識(知識準備度、成績、相關科目之修習):30% (2)相關實務經驗:30% (3)研究計畫/學習計畫(思考深度、邏輯性、結構、形式、文筆):30% (4)特殊專長加分:10%

4、第 2 階段面試評分參考標準(各項百分比為面試成績之比例): (1)專業實務:50%
(2)
專業反思:50%

5、第 2 階段面試順序依報名序號做先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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