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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研究方法

 

 

 

(一)敘說方法學

 

敘事和故事的不同在於,故事是一個靜態的事件,而敘事則是指以建構之形式呈現,並加以敘述的故事,此建構的形式包含了敘事者(即研究參與者narrator)揀選生命中重要事件,以及詮釋事件關聯性和其對個人的意義等,它是人類經驗世界的方式,可以用任何口語,書寫(Verhesschen1999),或影片/照片的方式表達( Wells2011)由此可知敘事是「自我建構」的歷程 ( Wortham2001)而研究者借由引導研究參與者敘述生命經驗的故事,探究他們經驗的結構本質,並且書寫之,當這些故事以建構的形式被敘述和書寫時,它就成為敘事(Clandinin&Connelly2000)。~鈕文英(2012)質性研究與論文寫作p344

 

Todorov 1969 年提出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一詞,是為當時「實在論」對科學研究的有限性被深切反省後,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便被廣為採用,為一股「述說思潮」(narrative turn)(Rissman,1988;引自張翠芬,2001)

 

Bruner 將目前知識的獲得來源區分為典範知識(paradigmatic knowing)和敘說知識(narrative knowing)。典範知識是根植於目前的科學思考模式,採用抽象、去脈絡的思考,以及邏輯與預測的方式來獲得知識;敘說知識則是將社會世界所發生的具體事件,以敘說的方式來組織成故事,並藉由故事的溝通和思考來理解世界 (張慈莉,1999)。所以,敘說是人類用以表徵事實與建構事實的認識方式,遵循的不是「否證」程序而是「文化上的慣例」,無意達成「客觀的事實」。Polkinghorne (1988)認為敘說原是指任何口語或書寫的表達,比較特殊的說法是:故事的形式展現組織的基模。因為,敘說如同說故事一樣(張翠芬,2001)。因此,敘說是一種利用說或寫故事的歷程來呈現經驗,並用以詮釋或溝通的方法。

 

 

 

在當代思潮中,敘說建構在人性、科學以及行為的哲學觀點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人類藉由事後訴說去知覺發生的事件而具有存在的意義。敘說亦被認為是人們獲知與理解自我與世界的普遍方式;換句話說,敘說是人類行為特徵的基本與重要的類型。無論是敘說(narrative)或故事(story),都是生命的一個基本現象;製作故事的過程,也是故事的認知基模或過程的結果;人們藉由敘說的方式述說和重述一個人的生活,是呈現一個人或社會成長的基本方法。可見敘說是人類一種用以思考、闡述、理解與建構自我的一種方式,而且這是人本質上就獨有的方式與能力。

 

另外,Wolcott 提到 Richardson 認為以書寫作為一種探究的方法,是質化研究的一種實驗性的書寫呈現,也就是說,作者如何將自我(self)擺在一個「求知者」與「說話者」的位置上。對一個實驗性的書寫者而言,這是個複雜交纏的問題:端是關於主體性/專業權威/反思歷程的交雜,另一端則是書寫呈現的形式選擇;透過這種方式,不管是書寫或是閱讀,我們開始經歷了對自身社會文化背景的反思、對自我認識歷程的轉變,有了不同的理解與新的視野 (黃秀菁,2000)

 

 

 

敘說探究透過故事中的情節清楚地呈現了時間結構(開始、中期以及結束)與時空情境,為事物與現象保存了暫時性(temporality)。藉由故事的釋義,敘說探究讓研究得以回顧觀看或向前瞻望,以便型塑事件的意義脈絡。 (Weick,1995 轉引自蔡敦浩等,2011:70) 

 

 

 

 ()生命史取向的敘說研究(Narratology of life history)

 

廣義來說,任何研究只要是包括了述說內容的素材,都算是一種述說研究。例如前導性研究(pilot study)就是將述說的探討作為編制客觀研究工具的依據; 還有,利用有系統的說故事方式來探討極個人課題的 TAT 投射測驗,也是將述說內容當成一種有利的診斷素材;更有將述說內容作為心理治療脈絡,藉著敘事的隱,把眾人的生活當成故事,以有意義而能實踐的方式,體驗她們的生活故事,此治療他們的敘事治療法(Narrative Therapy)(Freedman & Combs,1999/2001)除了這些以外,當然還包括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

 

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在社會科學領域的歷史演進中大約可以分為三個時期。從將生命史視為「生命史研究法」,主要是研究個人的日記、自傳、書信的蓬勃發展時期,到學術界對實驗法和量化研究的興趣遠高於生命史研究的黯淡期,至近代以研究生命的歷程,關心生命的路徑如何受到個體與社會、個體與歷史環境互動影響的再興盛期。

 

 

 

(三)敘說研究與行動的交互作用

 

夏林清(2011:299):「對年輕學生與婦女而,對日常生活中習而不察、或難以言說之宰制刻痕的覺識,在其自我敘說的歷程裡,會啟動一股因『去學習』而展現的再現與覺識歷程」。

 

我將敘說建構中帶來的覺醒與意義,再帶到生活中去力行實踐與驗證!!並且透過力行實踐,再來檢視我的覺察與想法是否需要調整。這是一種動態的,持續的平衡與調整,俱有彈性,韌力與變化性。

 

以下為圖示法~敘說與行動的交互作用圖(東華大學林寶霞~從心找到回家的路~一位助人工作者自我追尋的故事)

 

 

 

 
   

 

(四)倫理議題與限制

 

 

 

1:觀點侷限性:這是我以第一人稱所描述的生命故事。所以這就是我個人的故事。不代表故事中的其他人也會和我有一樣的想法與觀察。然而這就是我之所以為我的獨特存在的呈現與意義。

 

 

 

2:無法推論:這是我個人的觀察與體悟,對於所涉及的相關領域,也僅是我個人的想法與實踐。即使有相同背景與相同環境,也未必可以做直接推論。因為每個人在相同情境下,也有屬於自己的獨特觀察與見解。

 

 

 

3:完全主觀性。這是我個人的主觀呈現。不能代表普世價值或共同觀點。(東華大學林寶霞~從心找到回家的路~一位助人工作者自我追尋的故事)

 

 

 

4:隱私的尊重:文中所提及的家人或友人,應該表示尊重或平衡敘說,但礙于篇幅而有所取捨(將來論文若是可以以此為腳本,將不排除收入訪談其他人的觀點)而且每個人的立場看法往往不同,勢必會面臨矛盾甚至相左的可能。如有冒犯或不同意見,我也全然可以理解與尊重。

 

 

 

 

 

 

(一)敘說方法學

敘事和故事的不同在於,故事是一個靜態的事件,而敘事則是指以建構之形式呈現,並加以敘述的故事,此建構的形式包含了敘事者(即研究參與者narrator)揀選生命中重要事件,以及詮釋事件關聯性和其對個人的意義等,它是人類經驗世界的方式,可以用任何口語,書寫(Verhesschen,1999),或影片/照片的方式表達( Wells,2011)由此可知敘事是「自我建構」的歷程 ( Wortham,2001)而研究者借由引導研究參與者敘述生命經驗的故事,探究他們經驗的結構本質,並且書寫之,當這些故事以建構的形式被敘述和書寫時,它就成為敘事(Clandinin&Connelly,2000)。~質性研究與論文寫作p344

Todorov 於 1969 年提出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一詞,是為當時「實在論」 對科學研究的有限性被深切反省後,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便被廣為採用,成 為一股「述說思潮」(narrative turn)(Rissman,1988;引自張翠芬,2001)。

Bruner 將目前知識的獲得來源區分為典範知識(paradigmatic knowing)和敘 說知識(narrative knowing)。典範知識是根植於目前的科學思考模式,採用抽象、 去脈絡的思考,以及邏輯與預測的方式來獲得知識;敘說知識則是將社會世界所發 生的具體事件,以敘說的方式來組織成故事,並藉由故事的溝通和思考來理解世界 (張慈莉,1999)。所以,敘說是人類用以表徵事實與建構事實的認識方式,遵循的 不是「否證」程序而是「文化上的慣例」,無意達成「客觀的事實」。Polkinghorne (1988)認為敘說原是指任何口語或書寫的表達,比較特殊的說法是:故事的形式 展現組織的基模。因為,敘說如同說故事一樣(張翠芬,2001)。因此,敘說是一種 利用說或寫故事的歷程來呈現經驗,並用以詮釋或溝通的方法。

 

在當代思潮中,敘說建構在人性、科學以及行為的哲學觀點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人類藉由事後訴說去知覺發生的事件而具有存在的意義。敘說亦被認為是人 們獲知與理解自我與世界的普遍方式;換句話說,敘說是人類行為特徵的基本與重 要的類型。無論是敘說(narrative)或故事(story),都是生命的一個基本現象;是 製作故事的過程,也是故事的認知基模或過程的結果;人們藉由敘說的方式述說和 重述一個人的生活,是呈現一個人或社會成長的基本方法。可見敘說是人類一種用 以思考、闡述、理解與建構自我的一種方式,而且這是人本質上就獨有的方式與能 力。

另外,Wolcott 提到 Richardson 認為以書寫作為一種探究的方法,是質化研究 的一種實驗性的書寫呈現,也就是說,作者如何將自我(self)擺在一個「求知者」 與「說話者」的位置上。對一個實驗性的書寫者而言,這是個複雜交纏的問題:一 端是關於主體性/專業權威/反思歷程的交雜,另一端則是書寫呈現的形式選擇;而 透過這種方式,不管是書寫或是閱讀,我們開始經歷了對自身社會文化背景的反思、 對自我認識歷程的轉變,有了不同的理解與新的視野 (黃秀菁,2000) 。

 

敘說探究透過故事中的情節清楚地呈現了時間結構(開始、中期以及 結束)與時空情境,為事物與現象保存了暫時性(temporality)。藉由故事的 釋義,敘說探究讓研究得以回顧觀看或向前瞻望,以便型塑事件的意義脈 絡。

 (Weick,1995 轉引自蔡敦浩等,2011:70) 

 

 (二)生命史取向的敘說研究(Narratology of life history)

廣義來說,任何研究只要是包括了述說內容的素材,都算是一種述說研究。例 如前導性研究(pilot study)就是將述說的探討作為編制客觀研究工具的依據; 還有,利用有系統的說故事方式來探討極個人課題的 TAT 投射測驗,也是將述說內 容當成一種有利的診斷素材;更有將述說內容作為心理治療脈絡,藉著敘事的隱 喻,把眾人的生活當成故事,以有意義而能實踐的方式,體驗她們的生活故事,以 此治療他們的敘事治療法(Narrative Therapy)(Freedman & Combs,1999/2001)。 除了這些以外,當然還包括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

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在社會科學領域的歷史演進中大約可以分為三個時 期。從將生命史視為「生命史研究法」,主要是研究個人的日記、自傳、書信的蓬

勃發展時期,到學術界對實驗法和量化研究的興趣遠高於生命史研究的黯淡期,及 至近代以研究生命的歷程,關心生命的路徑如何受到個體與社會、個體與歷史環境 互動影響的再興盛期。

 

(三)敘說研究的行動概念

夏林清(2011:299)說:「對年輕學生與婦女而 言,對日常生活中習而不察、或難以言說之宰制刻痕的覺識,在其自我敘說的歷 程裡,會啟動一股因『去學習』而展現的再現與覺識歷程」。

我將敘說建構中帶來的覺醒與意義,再帶到生活中去力行實踐與驗證!!並且透過力行實踐,再來檢視我的覺察與想法是否需要調整。這是一種動態的,持續的平衡與調整,俱有彈性,韌力與變化性。

以下為圖示法~

 

 

 

(四)倫理議題與限制

 

1:觀點侷限性:這是我以第一人稱所描述的生命故事。所以這就是我個人的故事。不代表故事中的其他人也會和我有一樣的想法與觀察。然而這就是我之所以為我的獨特存在的呈現與意義。

 

2:無法推論:這是我個人的觀察與體悟,對於所涉及的相關領域,也僅是我個人的想法與實踐。即使有相同背景與相同環境,也未必可以做直接推論。因為每個人在相同情境下,也有屬於自己的獨特觀察與見解。

 

3:完全主觀性。這是我個人的主觀呈現。不能代表普世價值或共同觀點。

 

4:隱私的尊重:文中所提及的家人或友人,應該表示尊重與平衡敘說,但礙于篇幅而有所取捨(將來論文若是可以以此為腳本,將不排除收入訪談其他人的觀點)而且每個人的立場看法往往不同,勢必會面臨矛盾甚至相左的可能。如有冒犯或不同意見,我也全然可以理解與尊重。

 

 

 

 

 

 

 

 

 

 

 

 

敘事和故事的不同在於,故事是一個靜態的事件,而敘事則是指以建構之形式呈現,並加以敘述的故事,此建構的形式包含了敘事者(即研究參與者narrator)揀選生命中重要事件,以及詮釋事件關聯性和其對個人的意義等,它是人類經驗世界的方式,可以用任何口語,書寫(Verhesschen,1999),或影片/照片的方式表達( Wells,2011)由此可知敘事是「自我建構」的歷程 ( Wortham,2001)而研究者借由引導研究參與者敘述生命經驗的故事,探究他們經驗的結構本質,並且書寫之,當這些故事以建構的形式被敘述和書寫時,它就成為敘事(Clandinin&Connelly,2000)。~質性研究與論文寫作p344

第二章 如何進行研究 一、研究方法

(一)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

Todorov 於 1969 年提出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一詞,是為當時「實在論」 對科學研究的有限性被深切反省後,敘說方法學(Narratology)便被廣為採用,成 為一股「述說思潮」(narrative turn)(Rissman,1988;引自張翠芬,2001)。

Bruner 將目前知識的獲得來源區分為典範知識(paradigmatic knowing)和敘 說知識(narrative knowing)。典範知識是根植於目前的科學思考模式,採用抽象、 去脈絡的思考,以及邏輯與預測的方式來獲得知識;敘說知識則是將社會世界所發 生的具體事件,以敘說的方式來組織成故事,並藉由故事的溝通和思考來理解世界 (張慈莉,1999)。所以,敘說是人類用以表徵事實與建構事實的認識方式,遵循的 不是「否證」程序而是「文化上的慣例」,無意達成「客觀的事實」。Polkinghorne (1988)認為敘說原是指任何口語或書寫的表達,比較特殊的說法是:故事的形式 展現組織的基模。因為,敘說如同說故事一樣(張翠芬,2001)。因此,敘說是一種 利用說或寫故事的歷程來呈現經驗,並用以詮釋或溝通的方法。

在當代思潮中,敘說建構在人性、科學以及行為的哲學觀點中扮演一個重要的 角色;人類藉由事後訴說去知覺發生的事件而具有存在的意義。敘說亦被認為是人 們獲知與理解自我與世界的普遍方式;換句話說,敘說是人類行為特徵的基本與重 要的類型。無論是敘說(narrative)或故事(story),都是生命的一個基本現象;是 製作故事的過程,也是故事的認知基模或過程的結果;人們藉由敘說的方式述說和 重述一個人的生活,是呈現一個人或社會成長的基本方法。可見敘說是人類一種用 以思考、闡述、理解與建構自我的一種方式,而且這是人本質上就獨有的方式與能 力。

事實上,社會建構論將自我視為一個建構(constmction),在不同文化中的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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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同的自我感,是在文化的前提之下用以理解人的自我。在敘說建構論裡,認 為自我是一個社會的存在體(social being),社會是由許多的自我所建構而成,社 會裡的人們靠著故事彼此溝通想法、關係與主觀的訊息 (高琇鈴,2000) 。

另外,Wolcott 提到 Richardson 認為以書寫作為一種探究的方法,是質化研究 的一種實驗性的書寫呈現,也就是說,作者如何將自我(self)擺在一個「求知者」 與「說話者」的位置上。對一個實驗性的書寫者而言,這是個複雜交纏的問題:一 端是關於主體性/專業權威/反思歷程的交雜,另一端則是書寫呈現的形式選擇;而 透過這種方式,不管是書寫或是閱讀,我們開始經歷了對自身社會文化背景的反思、 對自我認識歷程的轉變,有了不同的理解與新的視野 (黃秀菁,2000) 。

總而言之,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大部分藉由敘說讓對方瞭解自己的思考、想法以 及「我」這個人;也會藉由事後敘說去知覺發生的事件及此事件具有的存在的意義, 並進而經歷自我認識歷程的轉變。由此觀之,敘說是一種人們用以思考、闡述、理 解與建構自我的一種方式,是在自我瞭解和與人溝通上不可或缺的一種模式,而這 正是我希望本篇論文達到的目標,因此我選擇用述說研究法來作為本文的研究方法。

(二)生命史取向的敘說研究(Narratology of life history)

廣義來說,任何研究只要是包括了述說內容的素材,都算是一種述說研究。例 如前導性研究(pilot study)就是將述說的探討作為編制客觀研究工具的依據; 還有,利用有系統的說故事方式來探討極個人課題的 TAT 投射測驗,也是將述說內 容當成一種有利的診斷素材;更有將述說內容作為心理治療脈絡,藉著敘事的隱 喻,把眾人的生活當成故事,以有意義而能實踐的方式,體驗她們的生活故事,以 此治療他們的敘事治療法(Narrative Therapy)(Freedman & Combs,1999/2001)。 除了這些以外,當然還包括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

生命史取向的述說研究在社會科學領域的歷史演進中大約可以分為三個時 期。從將生命史視為「生命史研究法」,主要是研究個人的日記、自傳、書信的蓬勃發展時期,到學術界對實驗法和量化研究的興趣遠高於生命史研究的黯淡期,及 至近代以研究生命的歷程,關心生命的路徑如何受到個體與社會、個體與歷史環境 互動影響的再興盛期。 

(叄)倫理議題與限制

1:觀點侷限性、

2:無法推論

3:完全主觀性。 

 

 

第一章 緒 論.............................................................1

一、因為經歷過所以關心 .................................................. 1 二、論文就該像「論文」的掙扎歷程 ........................................ 3 三、為何「說自己的故事」可以作為一個研究 ................................ 6

第二章 如何進行研究 ...................................................... 8

一、研究方法 ............................................................ 8 二、研究參與者 ......................................................... 11 三、研究過程 ........................................................... 13 四、倫理議題 ........................................................... 14

第三章 回首來時路 ....................................................... 15

一、天崩地裂 ........................................................... 15 二、社會的眼光 ......................................................... 19 三、尋找出路 ........................................................... 23 四、接受連續諮商 ....................................................... 30 五、探源 ............................................................... 56 六、我思故我在 ......................................................... 71 七、感言 ............................................................... 73 八、再看婚姻結 ......................................................... 74 

做為一個家庭教育的實務工作者,我所關切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如何
 建立與發展能關照複雜關係動態與多向度經驗意義的家庭理論,以協助
 在不同社會處境中,運用各種生存策略的家庭成員,能夠:

一 、由新的觀點重新框定自己所知覺與承受著辛苦、壓抑或衝突 的家庭經驗。

    二、改變他對家庭其他成員的了解與原先對問題的設定。
    三、發展出不同於以往的行動策略,來創造條件推動家庭成員有

效問題解決行為的發生。

(夏林清,2011:68) 

 

敘說探究並不是在揭露「實際上的過去(historical truth)」,而是 在建構「經驗上的真實(experiential truth)

(蘇昭月等著,2005:7)

 

敘說探究路徑

敘說探究透過故事中的情節清楚地呈現了時間結構(開始、中期以及 結束)與時空情境,為事物與現象保存了暫時性(temporality)。藉由故事的 釋義,敘說探究讓研究得以回顧觀看或向前瞻望,以便型塑事件的意義脈 絡。

(Weick,1995 轉引自蔡敦浩等,2011:70) 

 

以敘說探究為主要方法論,在故事的意義與發展上,結合心理學的觀 點,Crossley(2000:107)曾有相當傳神的描述:「個人是透過語言、敘事和故事 的運用,建構和創造他/她自己的生活,並緊密地和他生活中的人際、社會及道 德脈絡相連結。意義和故事並不只是從獨立的個人之內浮現出來,而是在特定互 動的劇情和脈絡中發展出來。」而我也相信故事會在不同的時空與情境中,持續 有不同的意義產生,敘說本身就是一場未盡的旅程。 

 

總結來說,我目標以敘說形塑現在與過去的情境脈絡,用行動串連起現在與 未來的意義建構;若敘說可以讓我對於事件的觀點與看法有所改變,行動則可加 強我應證與實踐的能力,而當我有所新發現的時候,又可回來建構我新的敘說觀 點。兩者可相串連也相回饋,形成一個對行動反映與再建構詮釋,我將此想法繪 製如下圖 2-3,敘說與行動的交互作用。

對行動反映 再建構詮釋

持續解構與再建構

2-3 敘說與行動的交互作用(自繪

 

透過書寫,我們可以好好的凝望自己一路走來的身影,帶了多少未了的思緒 及想望的未來,而當下的我們又該如何調適過往與未來的衝突,讓生命更能朝著 我們想要的方向延續。

(蔡美娟,2012:152)

 

壹、說故事與聽故事的限制

在自我敘說的故事中,可以有真實經驗的自在發展,但同樣也有所限制,針 對我個人至今所碰到議題,整理有三個主要限制,分別是觀點侷限性、無法推論 與完全主觀性。 

 

這不是一個客觀性的研究,我的觀點至始至終都是完全的主觀涉入, 而且最弔詭的地方也在於:「唯有我完全放棄我企圖想要客觀的立場,我才能夠 最接近故事的真實」,而我需要的客觀,就從閱讀者的分享回饋中,讓我再次轉 為被研究者角色,回到生命經驗中,重新來回建構新意義。 

 

同時間也看見家庭如何型塑我過往的行為模式,而更加明白自己未來的發 展方向。另一方面,我敏感到助人工作者自我覺察及自我照顧的重要,也開始學 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最後,我反覆在家的社會田野中穿梭,生命故事的觀點提醒了在過去、現在 與未來中時間脈絡的重要性,也讓我學習面對真實的自己,看到在關係中我們如 如何彼此相互影響。說故事也讓我把自己變成一面鏡子,在書寫與閱讀中讓自己 及他者有更多的共鳴與反思實踐。

  我想回家之路是一條持續一生的漫漫長路。

夏林清(2011)指出家庭 更是特定的一組人們間的關係及這些關係的作用方式,構築了人的生存與發展的 生活現場。 

 

(圖形前言)夏林清(2011:299)說:「對年輕學生與婦女而 言,對日常生活中習而不察、或難以言說之宰制刻痕的覺識,在其自我敘說的歷 程裡,會啟動一股因『去學習』而展現的再現與覺識歷程」,那樣一個去學習的 過程,就像是一個自然引發的行動概念。我期待用自我敘說建構故事空間與脈 絡,在對話中引發意識的覺醒行動,另一個層面上,也是期待行動將敘說帶入日 常生活中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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